好朋友野餐日

2017.05.06 華山

“#好朋友野餐日”-注意事項

1.得獎通知於此頁公布後,請於5/15前自行MAIL基本資料(你的fb暱稱或instagrm帳號、真實姓名、電話、收件地址)至活動小組(et_events@ettoday.net ),逾期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敬請見諒。

2. 得獎者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『各類所得扣繳標準』之規定,須配合填寫勞務報酬單(含身分正/反影本)、並供申報個人年度所得,若給付獎品價值超過NT$20,000,需按給付獎品價值全額扣繳10%的所得稅,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NT$2,000者,免予扣繳,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扣取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終了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。另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價值不超過NT$1,000元者,得免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。

3.主辦單位保有修正、解釋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
4.在活動過程如有任何疑問,請與活動單位聯絡,請寄到活動小組(et_events@ettoday.net )。

5.中獎紀錄若有任何爭議,以主辦單位的紀錄資料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