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說明 | 《七夕放閃》瞎眾人~ | ETtoday新聞雲

活動說明

一、《七夕放閃》瞎眾人~ 活動時間:

投稿時間:105年7月31日(周日)起至105年8月10日(周三)23:59止

人氣計算時間:同投稿時間

 

得獎名單公布:105年8月12日(四)



二、投稿辦法:

 

在活動頁面,上傳閃照一張+30字愛情小語,就可參加!

 

備註:不限參加性別,但限制需為兩人合照,不露臉也可,但得明確看得出來是「兩個人」合照

 



三、評選辦法:

1.活動頁面上「每則投稿」的按讚與投票數占70%,ETtoday姊妹雲小編評選占30%。

 

2.歡迎所有投稿者,呼朋引伴找朋友來幫投稿照片按讚,按讚數越高,得獎機率越高。

 

3.投稿與按讚均需透過臉書帳號

4.投稿內容,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標題、錯字、修正標點符號及分段,並可額外篩選稿件放到《ETtoday東森新聞雲》、
《ET FASHION》網站,以及ETtoday相關的臉書粉絲團。



四、相關規範及注意事項:


1. 每人投稿篇數不限,但最多僅有1個得獎機會,得獎獎品只限寄送於台灣本島、澎湖、金門與馬祖等,其他國家無法寄送。

2.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標題、錯字、修正標點符號及分段,並可額外篩選稿件放到《ETtoday東森新聞雲》或《ET FASHION》網站與ETtoday相關所鼠臉書粉絲團。

3.主辦單位將以Email或臉書私信通知得獎者,若在期限內未回覆正確聯絡資料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(要記得檢查垃圾信件和臉書其他資料夾)。

4.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(以下同) 20,000 元以上,需預先扣繳 10% 稅款(外籍人士需扣繳 20%),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1,000以下者,得免計入申報所得稅,超過者,本公司會將填發扣(免)繳憑單予中獎人,中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。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扣繳稅款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

5.主辦單位寄發領獎通知時,將於信件中附上「兌獎收據予得獎人填寫,得獎人需檢附身份証正反面影本供申報個人年度所得,並於截止日回傳,逾期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者,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証正反面影本,方可領獎。

6.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,其投稿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ETtoday東森新聞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,主辦單位有重製、公開傳輸、公開發表、公開散布之權利,並視同參賽者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使用獲選作品所涉之肖像權。

7.若參賽作品係抄襲、節錄他人作品,或有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,如該作品已獲獎,得獎者應立即將所獲頒之獎金、獎品返還主辦單位,如因而涉訟,參賽者應自行解決。

8.主辦單位保有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
9.在活動過程如有任何疑問,請到ETtoday姊妹雲私訊與活動單位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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